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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口闪点测定仪的使用及操作步骤
1、插上电源【yuán】线,接通开关,指示灯亮【liàng】,调整【zhěng】温【wēn】度旋钮使电【diàn】流表指针【zhēn】指【zhǐ】在适当位置加热试样在开始加热后,使之能迅【xùn】速地达到10℃±2℃/min的【de】升温速度。将点【diǎn】火【huǒ】器总【zǒng】成皮管接至煤【méi】气或丁烷【wán】气上调整总成阀门或【huò】煤【méi】气阀门使点火嘴上出现试验所需的【de】小火球, 试【shì】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40℃时升温速度【dù】控制【zhì】为4℃±1℃/min。细心观察温度【dù】上升【shēng】情况,如果温【wēn】度【dù】超过范围时,将旋钮适当调【diào】整,如果每分钟超过【guò】4℃时,再进一步的【de】减少【shǎo】电压表【biǎo】电【diàn】压【yā】。
2、试【shì】料温度达到预期闪点10℃时【shí】,按下【xià】回【huí】扫按纽使点火器火焰沿【yán】从杯口中扫过一次,从杯口中的【de】一边移至另【lìng】一边,所经过的时间为【wéi】2s—3s(回扫速度已经固定不需调整),试验温【wēn】度每升【shēng】高2℃应【yīng】重【chóng】复一次【cì】点火试【shì】验。
3、使用试【shì】样液面上最【zuì】初出现【xiàn】一瞬即灭的【de】蓝色火焰时【shí】,立即从温度【dù】计读记温度【dù】作为【wéi】试样闪点。
4、继续加热试样,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进行点火试验。
5、当【dāng】试【shì】样接触【chù】火【huǒ】焰立即着火,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停止【zhǐ】加热【rè】,读记燃前温度计【jì】的温度作为试样的燃【rán】点。
6、同一试样至少重复二次,取其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。
7、仪器外壳应保护接地。
8、不可强行转动点火器总成否则容易造成仪器损坏。
9、放置开口杯时要注意加热石英管不可力量过大。